《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明日起施行

更新时间:2018-01-25 00:49小编:未知

今年审议并通过的《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将于下月起施行。新规明确,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同时在受理旅游投诉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进一步处理决定,此外受理期限被延长至为旅游合同结束之日的90天内。 云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

       今年审议并通过的《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将于下月起施行。新规明确,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同时在受理旅游投诉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进一步处理决定,此外受理期限被延长至为旅游合同结束之日的90天内。

  云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人介绍,新规出台最大的变化就是明确了旅游投诉的管辖范围面对受理的条件、时限以及对旅游投诉机构的工作要求更为具体明确,如投诉有效期按90天执行比原来的《旅游投诉暂行规定》多出30天,投诉处理机构应在受理旅游投诉之日起60日内,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旅游投诉调解书》。调解不成的投诉人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这些均使投诉过程更为透明。

   除此法律及相关规定的保护外,云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人建议,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消费者也要仔细明确旅游合同的各项要素,同时也要谨防不规范的旅行社在合同书上玩文字游戏,注意合同是否加盖旅行社印章、经办人是否签了真实姓名等,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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